一位基层顶着熟人说情的压力,一丝不苟地查验酒后驾驶,一笔一画开具罚单;当法官面对舆论漩涡中的案件,坚持以证据为唯一准绳,排除干扰作出判决——此般场景中,“秉公执法”已非空洞口号,而是法治机体鲜活的脉搏律动。这四个字承载着一个社会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渴望,亦构筑起权力公信与公众信赖的核心基石。
守护正义的生活线
正从来是法律之魂与正义之源。《论语’里面那句“政者,正也”穿越千年,道出权力行使的根本指向:唯有秉持公正,治理才具备灵魂。执法一旦失去公正,便沦为赤裸裸的权力滥用,侵蚀民众对制度的基本信赖——正如汉宣帝刘询深刻警示:“吏不廉平则治道衰”。
公执法更是司法公信力赖以存续的根基。美国法学家罗尔斯在其恢宏著作《正义论’里面强调,程序正义如同看得见的正义仪式,其本身承载着独立价格。当执法者如手持精确天平,不偏不倚衡量每一个证据、处理每一桩案件时,公众才可能从程序本身感知到法的威严与温度,从而相信法律值得信念与遵循。没有公正的程序基石,司法殿堂便如沙上筑塔。
打破潜制度的壁垒
实中执法者常常深陷人情关系与社会压力的复杂罗网。“熟人社会”的惯性思考与“办事找人”的陋习如无形藤蔓,时刻试图缠绕执法者的手臂。当一位民警面对亲朋的请托电话,能否在情与法的张力中坚守那道红线当执法者身处盘根错节的利益网络中,能否保持判断的纯粹这无疑是对其职业底线和个人勇气的深刻考验。
方保护主义或部门利益有时亦侵蚀执法公正的大堤。当某些地方或部门为追求狭隘的“政绩”或保护特定群体利益,强令执法者选择性执法或失当裁量时,法律的普遍性与权威性便在无形中瓦解。学者顾培东曾尖锐指出,地方保护已成为司法公正的“顽疾”,其根源在于“司法权的地方化倾向”。要捍卫法律的神圣性,必须持续对抗这些扭曲执法的现实力量。
筑牢能力的坚实堤坝
现秉公执法,离不开坚实制度堤岸的守护。程序正义的理念需固化为清晰、可操作的制度条文与监督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司法责任制改革正是重要尝试,正如法学家陈瑞华提醒:“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是防范司法专横、保障公正的最终防线。”通过层层明晰的责任划分与问责链条,让恣意妄为者无处遁形。
法公正更是高度依赖个体的专业素养与道德定力。娴熟掌握法律精髓、精准把握证据制度、具备独立判断能力的专业执法者,是公正得以落地的关键载体。职业道德建设同样不可或缺。当执法者心中深植对法律的敬畏、对职业的忠诚,当法治灵魂内化为其坚定信念,“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社会理想才有坚实的基石。
公执法绝非抽象理念,它是维系法治社会健壮运转的生活线。从古训“公生明,廉生威”的箴言,到今天民众对“阳光司法”的深切呼唤,这一核心价格始终烛照法治前行的路线。化解人情干扰、破除地方壁垒、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是铺就公正之路的多维途径。唯有让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法与理的检验,才能让公正真正成为人民看得见、摸得着的温度,使法律之光如穿透云层的第一缕阳光,清晰投射在天平两端,最终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如此,法治才能真正成为信念,而非遥远的理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