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我终于抽时刻去看了热议的电影《我不是药神》。起初,我以为这是一部轻松的喜剧,然而,电影情节却深深触动了我,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看完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心中开始对法律与情感的关系进行深刻思索。
法律的冷酷与人性的温暖
电影讲述了一个小商贩程勇的故事,他走私印度白血病药物“格列宁”,这是为了帮助那些无法承担昂贵医疗费用的白血病患者。面对法律制裁和人道主义的冲突,程勇的选择让我对“法”与“情”的关系有了更深的领会。警察局长在电影中提到“法大于情”,这句话深深打动了我。作为一名法律的捍卫者,他的无奈与困境映射了现实的残酷。怎样在法律与情感之间找到平衡?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难题。
法律的必要性与道德的欠缺
法律的确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它是社会的基石,维护着基本的秩序和安全。但在追求公平正义的同时,法律是否也该注入一点人性的温暖?电影中所表现的情感纠葛,让我觉悟到,法律不应是一味的冷酷,它也可以关注到人类的基本情感与道德。怎样处理好“法与情”之间的关系,可能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面对的课题。
反思法律与道德的界限
我们常常说“法不容情”,这其实是指法律的裁决不应受到私人情感的影响。然而,法律作为人类理性的体现,需要相对而言考虑到道德与良知。想象一下,如果法律仅仅是冰冷的条文,缺乏了人性的关注,那它的意义又何在呢?就像电影中,药企在收回成本后,是否能考虑降低药品价格,让更多患者受益?这种道德的选择是在考验我们的良知。
小编觉得的思索:守望相助,社会更美好
《我不是药神》不仅一个感人的故事,更是一面镜子,照出我们社会中的许多现实难题。在法律与道德之间,我们需要一个更好的平衡。希望未来,我们能在法律的框架下,更多地关注每一个生活的价格与尊严。愿我们都能守望相助,在追求法律公正的同时,也不忘温暖和美德的心。只要我们一起努力,或许能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与和谐。

